3月7日下午,新華社報道,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公布了國務院機構的改革方案,包括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完善老齡工作體制、精簡中央國家機關人員編制等內容。
其中,和醫藥行業相關的包括:將科學技術部的一部分有關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職責分別劃入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國家衛健委等部門。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劃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官網顯示,該中心于1983年11月3日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直屬于國家科學技術部。

中國生物技術發展中心的任務包括:承擔生物安全與生物資源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中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基因資源、生物安全管理辦法的組織實施工作。
中國人類遺傳資源辦公室主要負責:協調監督《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涉及人類遺傳資源的國際合作項目的行政審批;受理人類遺傳資源出口出境申請,辦理出口、出境證明;負責重要遺傳家系和特定地區遺傳資源的登記和管理;與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有關的其他工作。
總結起來就是,對在中國境內從事的中國人類遺傳資源采集、收集、買賣、出口、出境等事項的規范和管理。
IVD、生物醫藥領域與人類遺傳資源相關的臨床試驗、國際項目合作等都會受到人遺辦的監督管理。此次劃歸管理會更利于相關項目的協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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